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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

根据陕西省古籍保护整理出版工作领导小组古籍整理出版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年度项目的通知》,现就我校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文化事业,积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典籍整理和研究工作,凸显陕西古籍整理与研究特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选题原则

古籍是指1911年以前在中国抄写或刊行的汉文书刊、文献资料,以及1949年以前以汉文文字为载体的出土文献资料,其研究方式主要包括点校、注释、今译、汇编、索引、书目及相关研究论文等。项目选题应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深入挖掘陕西古籍资源的时代价值,着重凸显陕西地域特色。

2.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主要参与人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2申请本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4年陕西省社科基金其他15个学科的年度项目

3)凡在研的国家和省级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五年内,其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年度古籍整理与研究类项目。已列入《陕西古代文献集成》、《陕西历代旧志文库》或其他大型丛书出版计划的不能申请本项目。

5)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研究,浪费研究资源,申报单位和申报者要比对202120222023年已立项的省级社科基金项目(详见附件5、附件6、附件7),对相同或高度相近的项目不予申报。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7)本次申报的项目由陕西省古籍整理出版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上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由省社科办下发立项通知,并纳入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

三、项目管理

1.最终成果一般为古籍整理著作,须在35年内完成。

2.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古籍整理与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等均按照《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负责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名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与立项项目内容相关的论文,核心期刊认定为以下3种:

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3)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申请人于202456日前将纸质版《陕西省古籍整理与研究项目申报书》(word版,一式3份)、《论证活页》(word版,一式6份)、《申报项目所据底本及前期点校样稿》(各30页)和《汇总表》(Excel,一式1份)报送至科技处(莲湖校区主楼0914室),以上材料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hykjc@xa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骆紫燕

联系电话:842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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