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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西安航空学院“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科技副总认定申报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22   浏览:

为进一步发挥我科教资源优势,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瞄准光子、商用车(重卡)、航空、数控机床等陕西省34条重点产业链和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产业,通过加快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撑学校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现启动2025年度西安航空学院“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科技副总认定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范围

“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是指我校教师(科学家)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成的相对稳定的产学研合作人才团队。团队应以科研为纽带,以合作协议、技术合同或企业股权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围绕企业技术攻关、产品迭代升级进行协同创新,共同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科技副总是指我校教师到企业兼任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科学家+工程师”伍核心成员不少于6人,由一名首席科学家带领相关科研人员组成,其中来自企业人员比例不低于50%。首席科学家应为我校正式人员,在专业领域有较强研究能力,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工作经验,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且结题情况良好。其余人员应为我校式在编人员及协作企业的正式员工,具有技术创新及解决企业难题的实践经验。

科技副总需具有较强产学研合作的经验和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聚焦陕西省34条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能够依托学校优势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三、申报要求

申报“科学+工程师”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阎科楼51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ykjc@xaau.edu.cn。已获得省、市级认定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请将批复文件和申请省、市级队伍相关申请书各1份报送至阎科楼515室,可申请直接认定。

申报科技副总的申请人需填写完成《合作协议书》(附件2),纸质版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报送至阎科楼515室科技处将统一进行等级认定工作;已聘任科技副总的教师可直接提交已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等材料1份至科技处进行等级认定。

四、受理时间

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以上未尽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人:钟晨超  杨晓濛

联系电话:029-81678349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

项目申请书

2.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