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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6   浏览:

经过近年来持续发展建设,当前我市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已基本实现了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全覆盖。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提质增效,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根据《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创建及管理办法》拟采取“成熟一个、布局一个”的方式组织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围绕全市明确的产业链群建设大飞机、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制造、光子、智慧终端、商业航天、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及量子通信、新型储能、类脑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未来产业),结合各区县、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梳理具有代表性创新主体,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我市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对象

西安市域内有实力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均可独立申报或者联合申报市工程研究中心,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名义申报的必须有与企业合作基础,联合申报市工程研究中心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资料上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或申报依托单位应该是在西安市域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或高校,并长期从事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在行业领域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拥有高水平的科研带头人和科研团队,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并且至少有1名行业领军人才。

拥有开展技术开发和工程化研究、试制的仪器设备,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具有明确的建设思路和章程,独立的财务核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稳定的研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300万元。

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创新成果转移和扩散、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并获取收益的能力,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近三年实施过的成果转化、工程化或产业化项目不低于2项,年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总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符合国家、陕西省、西安市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相关政策。

没有严重违法、重大事故等负面行为。经信用中国查询,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行为。

四、申报程序

发布通知。市发改委发布组织申报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各区县发改委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按“成熟一个、布局一个”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组织梳理和指导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申报

单位填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资料,填好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份)加盖公章,1024日前交至学校科技处,由学校统一报至区县发改委或西咸新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同时将材料申报书、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一同上报

区县初审。各区县发改委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对申报单位上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予以驳回,并指导完善;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资料,不予受理。

汇总上报。各区县发改委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部门收齐申报资料后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发改委,同时将材料汇总表、申报书、数据统计表电子版一同上报。

五、申报要求

申报资料完整规范。申报单位纸质资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份,按A4纸张尺寸印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齐全,附在申报书后一起装订。《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附件3信息填写完整,并与申报书中的数据一致,以EXCEL表格式电子版上报。

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并尽可能体现申报单位在研发实力资产、设备、人才、场地、投入等、成果效益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合同、相关收益等以及运行管理方面的详实内容。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严格遵守申报时限。申报单位需于1027日前交至学校科技处,报送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A4纸张尺寸印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附《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统计表》电子版10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区发改委,1110日前各区县发改委、西咸新区或各开发区发改部门将初审通过的资料汇总报送市发改委。



发改委联系人:陈晨、李金华86786315


科技处联系人:王森:81679317202405006@xaau.edu.cn



附件-西安市工程研究中心电子版相关文件

科技处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