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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3   浏览: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建设,凝聚、培育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保证学校科研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教学支撑能力,根据《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航院字〔2020〕17号)规定,决定开展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培育和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承担国家、省部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及企业大型合作项目,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创新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行业社会发展能力,尤其是服务航空产业的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的集成创新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同时为学校申报更高层次团队做好培育工作。

二、申报条件

1.团队建设要契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条件、稳定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合理的组织架构,能为学校科技创新、科教协同育人发挥强劲动能和辐射作用。

2.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品行端正、恪守师德、治学严谨、思想活跃,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具体要求为:

(一)团队有相对集中且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方向;

(二)团队成员能保证投入专门时间和精力;

(三)团队中至少有5名学校在职人员作为团队的核心人员。团队中60%以上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读博士,50%以上成员应为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3日-11月12日中午12:00,请认真研读《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完成《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交至科技处09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是团队评审和今后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和整理,重点突出团队现有基础,创新潜力,做好未来发展的建设规划。

2.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申请书的内容对应整理。附件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晨超 常雅文

联系方式: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