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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社科基金的引导作用,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践行全省“五个扎实”要求、推进“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申报工作面向全省党校系统、高校、社科研究单位及实际工作部门。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

1. 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申报《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2020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 学科分类。共分15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4. 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1. 今年首次启用网上申报系统,请登录《陕西社科综合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于4月1日上午8点正式开放。课题申报者所在单位需先行注册后,申报者再进行个人注册和项目申报。建议下载谷歌或火狐浏览器、WPS。系统填报技术问题咨询电话:15384649323,18709242566,网上申报截止日期4月20日。

2. 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2020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2020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2日。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方式:84258597

QQ:27309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