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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31   浏览: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及资助额度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相关教育司(局)为单位申报,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申报。

2.申请者(个人)自行下载《申请评审书》并按要求填写,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下载地址为:

3.各单位于2019年9月20日前将本单位填写好的《申请评审书》(纸质一式三份)收齐后统一交科技处评审,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与纸质版需保持一致。

4.学校评审后由科技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附件1),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该通知的有关要求,提高申报质量。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常雅文 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