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报名;按照有关规定,各单位中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有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厅(局)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能重复申报。各单位可对照推荐条件的要求推荐1名人员参加学校的遴选,学校可推荐2-4名人员参加上级单位的遴选。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拟推荐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业绩条件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2013年1月1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拟推荐人选报人事处,并填写《2018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423694244@qq.com。学校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程序,在遴选的基础上向上级单位择优推荐上报。
附件:2018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1日
附件
201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参评人选情况一览表
序号 |
上报 单位 |
姓名 |
工作 单位 |
性别 |
身份 证号 |
政治 面貌 |
职称 |
职务 |
文化 程度 |
从事 专业 |
突出贡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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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请以excel形式填报后发送至指定邮箱4236942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