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学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航院字〔2017〕62号)及《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7〕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学年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本科:2017级、2016级
2、专科:2017级
二、条件与范围
1、学生在进校学习一学期后,所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成绩均在 65 分以上,并无不及格课程且平均学分绩点位列全校同年级同层次前5%者,可申请跨二级学院转专业;位列前 15%者,可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内转专业。
2、转专业必须在高考录取同批次内进行,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互转;理工类专业学生可以转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理工和文史类专业;定向生、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
二、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可登 录 教 务 处 教 学 管 理 系 统(网址:)后在“学校公告”栏目中查询成 绩 排 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3月28日(校历第4周星期三)前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审核
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汇总转专业申请并打印学生成绩单,审核学生转专业申请,于 4月4日(校历第5周星期三)之前将2018学年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成绩单及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3、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复核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依据转专业要求及现有专业人数初步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经主管校长同意,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教务处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宜
1、2016级本科转专业学生,原则上须转入2017级学习。
2、转专业学生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办理完转专业手续,于转入专业二年级秋季学期开学跟班学习。
3、转入的二级学院应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核查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转专业学生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予以认可;不符合的须重修。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及成绩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
4、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毕业所需最低的学分要求,按照转入专业的学位要求授予学士学位。
教务处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