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西航院字〔2016〕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任职年限及年终考核符合绩效分值调整条件的科员,请于2月24日前将《科员绩效分值调整申报表》送人事处劳资科。经审核无误后,人事处将于2017年3月份将绩效工资调整兑现。
人事处
2017年2月20日
附件:科员绩效分值调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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