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西安航空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四个本科专业进行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前三学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第三学期按专业组织大类分流。为了做好学生的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流指导意见。
一、分流原则
(一)按照“规模控制、资源优化”原则,确定大类内各专业分流人数的上限,各专业人数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原专业人数的110%。
(二)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学业”原则,开展大类内各专业分流工作(2022级留级学生和2022级已参与分流学生及外院转专业到我院学生不参与本次分流)。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分流时间
大类培养学生的分流工作在第三学期启动。
三、分流条件
大类培养学生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号)进行学籍管理。
四、分流依据
(一)学生志愿。学生依据个人兴趣和特长,在老师的指导下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并填写《电子大类分流志愿书》和《电子大类分流承诺书》(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学院依据学生志愿和成绩确定分流专业。
(二)学生成绩。学生成绩主要考核前两个学期按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公共选修课程不列入计算)确定学生对专业的优先选择权,当多名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则根据学生主干课程(电路分析基础C、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A1、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1)的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分流程序
(一)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及分流计划。学院于2025年1月3日-5日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和专业分流计划,公示期为3天。分流计划中应明确专业分流人数。
(二)学生确认成绩。学生确认考试成绩及排名,如有异议,于2025年1月5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生填报志愿。有意向转入其他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8日递交纸质版《电子大类分流志愿书》和《电子大类分流承诺书》。
(四)志愿确认。学院于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1日将意向分流学生志愿进行公示,学生确认填报志愿,公示期3天。
(五)分流工作实施原则。
1)根据专业分流计划,按个人志愿分专业录取。
2)若学生未录取为志愿专业,则该学生录取为原专业。
3)分班原则。若学生专业未发生改变,则分为原班级;若发生变化,则根据各班级实际人数进行分配。
(六)学院于2025年1月12日-2025年1月14日公布分流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分流后的学生按分流专业的培养计划选课。
六、其他
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分流工作,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凝练专业特色,提升专业吸引力,各专业负责人需要高度负责,让学生充分认识专业,了解专业,正确引导学生选择专业。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陈老师:84251798、8167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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