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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学年电子工程学院本专科各专业转入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06   浏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杨亚萍 李中

副组长肖海峰

 员:逯九 王晓瑜 李军芳 范文娜 柯善文

 书:陈艺蕾

二、各专业接收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接收人数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7

2

电子信息工程

8

3

测控技术与仪器

6

4

自动化

6

5

通信工程

6

6

人工智能

6

三、申请转入专业条件

  1. 申请对象

  2. 正常转专业:2024级本科学生不含电子工程学院拟参加大类分流专业的学生)。

  3. 留级转专业:2023级本科学生不含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已完成大类分流专业的学生)。

  4. 因学校专科专业招生调整,2024级专科学生无符合相关规定的专业选择,本次不参与转专业。

  5. 转专业条件

  6. 对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身体健康、无专业受限情况;

  7. 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就业等情况有明确认识,并完全接受;

  8. 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

  9.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10. 休学创业、退役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11. 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12. 复学、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时,学校因故调整专业或原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13.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转专业

  14. 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含定向生及对口单招、专升本、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士官生等)

  15. 高考招生时不同批次和类别者(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文史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入仅招收理工科的专业)。

  16. 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及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17.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18. 受过任何违纪处分者

  19. 已达到退学条件,按规定应予退学者

  20. 已有一次转学、转专业经历者。

  21. 转出、转入专业控制条件

  22. 拟转出学生原则上不设条件限制,但申请转出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10%;

  23. 拟转入学生转入专业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10%。

    四、学生条件审核程序

    转专业学生条件审核时,主要审核申请对象、转专业条件两个方面是否满足学校转专业规定要求,详细内容如下两点,具体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见图1。

  24. 1  学生转专业申请流程

    五、转入专业考核方式

    申请转入电子工程学院的学生,须参加电子工程学院的综合考核。综合成绩考核内容分为部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各项考核指标权重和其他情况说明如下:

  25. 考试成绩,占比50%

    采用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电工电子技术》,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120分钟)

  26. 面试成绩,占比50%

    学院组织转专业工作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着重考察学生对所转入专业的学习兴趣、专业认识、逻辑思维能力、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等

  27. 项成绩再根据权重进行加和,得到学生最后的综合成绩,成绩均取四舍五入后的小数点后两位作为计算标准

  28.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到计划数录满为止(如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所缺名额从入围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最后一名被录取者(包括递补者)总成绩若出现多人并列情况则成绩并列者同时录取

  29. 根据教育部41号令,休学创业在校大学生,在符合报名条件下,不占用原专业报名人数指标,可申请面试转专业

  3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后复学的在校大学生,不占用原专业报名人数指标,可申请面试转专业;

  31. 对于有特长的学生,可以将其提交的科技作品、竞赛获奖证书等纳入面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转专业审批。

    六、确定录取名单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考核综合成绩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公示拟录取结果

    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申请转入学生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公示内容异议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29-81672425

    转入学生原专业课程和学分的核查和认定

    核查及认定时间:转入学生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前

    核查及认定工作人员:各专业负责人

    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 一年级转专业者,根据转入、转出专业实际情况,可转入同年级学习;本科二年级转专业者,原则上须转入低年级学习

    2. 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学校将按照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

    3. 转入二级学院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负责对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课程和学分进行认定。认定原则:

    1原专业所修课程的编号与转入专业相同,该课程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课程和学分

    2原专业所修课程名称与转入专业相同,但课程编号不同,如其教学要求和学分高于或等同于转入专业的,该课程可认定为转入专业的课程和学分,否则不予认定,学生须补修该课程

    3原专业未修读,转入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学生须补修

    4原专业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差异较大,且补修课程学分达20学分及以上,学生必须留级学习

    5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及成绩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

    4. 转入电子工程学院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后期不参加专业大类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