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西航教通字〔2025〕46号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
2024-2025-2学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24〕104号),现将本学期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结业后已获得毕业资格;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学分;
3.在校学习期间,未曾因考试违规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二、有关事项及时间安排
1. 学生本人提交申请
学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补授)》(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须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向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时间:5月13日至19日。
2. 二级学院资格初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填写《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3日下午3: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时间:5月13日至23日。
3. 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复核《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时间:5月26日至30日。
4. 学校终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教务处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下发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补授决议。
时间:6月16日至20日。
5.证书颁发
教务处依据学位补授名单将学位证书统一发放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发放给学生本人。
时间:6月23日,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6.学位信息备案
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起7日内,教务处完成学位信息备案工作,备案审批通过并上网后,学生可登录学信网进行学位信息查询。
7.资料归档
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向学校档案室送交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送交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2024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期进行学位补授申请,做好不能补授学生的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
(此页无正文。)
抄送:校领导。 |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25年5月 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