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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6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将开展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含委托);

2.2020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延期项目;

3.其它申请结项项目(具体须与市规划基金办沟通)。

二、结项要求

1.结项项目需按照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一份,并按照《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样表格式要求填写结项成果一式三份,结项成果须制作成胶装本(成果转化、发表文章、阶段性成果等附件材料一律统一装订在成果册内,课题支撑材料要尽量细化、具体、全面),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和《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成果》格式在西安社科网下载。凡不按格式要求装订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如有申请延期、变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统一填写《延期审批表》《变更审批表》签字盖章后,报市社科规划基金办。

2.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8日前将结项成果报送至科技处092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结项电子版成果报送要求:

文件包:课题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

例:张三(19J100)

文件包内包含两个文档: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课题主持人姓名: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书

例: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成果

张三: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结项书

三、结项评审

1.结项项目由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2.合格以上的项目将发放结项证书并拨付剩余的资助经费,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钟晨超 常雅文

联系电话 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