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省教育厅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10   浏览:

各相关单位:

为支撑陕西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和奖励评审、科研平台评估、人才团队建设等科技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专家库建设工作,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专家推荐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学院按照推荐要求进行申报。

二、推荐专家条件

各高校可遴选推荐本单位或其它事业单位、企业、国外研究机构、省外高校的专家,不得推荐其它省内高校专家。专家推荐数量不限,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各,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2.具有正高级 (含)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3.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咨询和评审等工作。

三、推荐工作流程

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下载《专家库导入模板》(见附件),填写完成发至本学院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于2020年11月17日24:00前将《专家库导入模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xhykjc@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对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相关违规行为的专家库专家,将动态调整出专家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