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1.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2.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经申报单位所在地省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由省局统一推荐,不占省局推荐名额。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3.教育厅可推荐项目总数为6项,其中一项推荐至教育部,5项推荐至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突出高校专利优势,以推荐发明专利为重点。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件,具体为:
1.《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情况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项目资料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
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专利权人可以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作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3.电子版材料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0年10月14日(周三)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hykjc@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方式: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