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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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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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正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教育部门户网站)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及相关资料,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提名项目的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数量及要求
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数额不限,请各单位充分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积
极申报,并做好提名项目的整合、打磨、遴选工作。
2.提名项目必须符合教育部提名通知中的基本条件。
3.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4.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及时间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
2.请各高校对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保证提名项目的质量。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本周五(6月5日)前,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