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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项目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查阅。(网址:)

2.各类型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网址:)进行填报。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请将个人基本信息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职称、手机号码、常用信箱。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及重要变化

1.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2020年,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选择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分类评审工作,具体要求见《指南》“申请须知”部分。

2.调整限项申请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要求,对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进行了相应调整,详见《指南》“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3.优化申请代码设置。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4.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部署,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件科学基金“教育、引导、规范、监督、惩戒”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

更多详细改革举措详见《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部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应依据《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及具体要求,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材料,特别要注重做好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队伍安排、经费预算等,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要充分发挥项目申报的动员、审核与把关作用,今年我校基金项目申报的形式审查工作由个人和学院承担,学校对提交的申请书只进行人员的重复性检查。要求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书前,对申报内容逐项认真检查核对,各学院要落实专项经费、组织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提交的申请书中出现相关错误并影响基金申报,责任由申报人与学院审核人共同承担。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1月19日前:各学院将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汇总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2.2020年2月25-3月5日:申请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反复自查并确认提交。

3.2020年3月6-10日:科技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交。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