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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4   浏览: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重点项目的征集工作已经开始,据陕科发〔2016〕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点产业创新链(支持额度为100-150万元)

2.特色产业创新链(支持额度为60-100万元)

3.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3项。

2.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包括承担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等计划项目的人员),不能申报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3日。

3.项目执行期为3年,自2016年6月23日起算。

4.上述要求如与指南要求不同,以指南(见附件)要求为准。

三、申报程序

1.2017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填报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9:00至2016年7月20日17:00。

2.项目申请人按照拟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通过审核的项目,须经系统导出并打印申报材料(注意:有条形码和水印),不受理夹带非系统生成材料的项目。

4.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22日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刷,左侧装订,(纸质材料按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及提交系统的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简装成册,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报送至科技处科研科,电子版发送至xhykjc@163.com。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产业发展方向及目标明确的,优先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特色产业创新链优先支持技术需求所在市的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

1.联合申报体即由陕西省境内注册企业牵头,通过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与高校、科研院所组成的项目共同申报承担单位。

2.联合申报体各协作方必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申报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科技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