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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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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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6〕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目标要求,不断促进科研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学校将有计划地培育和建设一批校级科研平台。现将本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方式
1、本通知下发后,各二级学院(部)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平台填报《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立项申请书》,经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2、申报工作结束后,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重点审查平台的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的支持等。评审以平台多媒体材料汇报、答辩及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二、注意事项
1、鼓励各二级学院(部)联合申报。
2、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申请书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xhykjc@163.com。
3、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7月4日。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 杰
联系电话:029-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