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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4   浏览:

各有关学院: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6〕8号)。我校将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4.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要求

请各有关教师登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下载《关于开展我省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5〕32号)及相关申请书,并按照推荐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填写《陕西省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推荐人才汇总表》

请各申报人于2016年3月28日前将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陕西省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推荐人才汇总表》各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常雅文、郝杰

联系电话:8425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