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接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5〕23号),根据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月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与材料提交
各相关院系初审,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最终全校推荐1名人员报送教育厅。请有意申请者根据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相关学院,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请各学院于2015年3月23日将申请书纸质版(含附件证明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xh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84258597
联系人: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