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度西安航空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4〕93号),学校立项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30项,建设周期为1年。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对2024年立项的校企合作课程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建设的30门校企合作课程(附件1)。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申报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进行自查,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10月13日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题结论,将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三、结题评议
结题审核结论分为“通过”与“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该项目的下拨经费,同时限制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四、验收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部)请于2025年10月16日前将《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发送至邮箱:jwcjyk@xaau.edu.cn,命名方式:汇总表-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学院。
2.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年10月19日前在线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申请书、结题验收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网址:http://xaau.kypt.chaoxing.com/
五、其他事项
1.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下一批次课程建设类项目。
2.各二级学院(部)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周千 电话:029-89072581
邮箱:jwcjyk@xaau.edu.cn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3.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